秋风送爽,不少市民闲暇时都会带孩子到附近的“儿童游乐园”玩耍,摇摇车、滑梯、蹦蹦床、独木桩、充气城堡、拓展训练等正日益成为孩子们的新玩具。然而,这些充满趣味的游乐设施,一不留意也会成为伤害孩子的“罪魁祸首”,存在安全隐患。
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,这些小型游乐园的设施,既不属于质监部门严密监管的“特种设备”,也不属于必须获得职能部门许可的经营项目。准入门槛低,在安全方面也没有严格标准,存在相应的监管“盲区”。
日前,记者在县城内走访调查发现,有一些商家甚至打了“擦边球”,其建设的游乐设施规避了相关特种设备标准。对此,有业内人士表示:应及早完善儿童游乐设施的法律法规管理,提高准入门槛。
“儿子最喜欢来这里玩,来了就不肯走了星空体育。”在县城文泉街一家儿童游乐园门口,练先生边照看儿子边告诉记者,“花点小钱,让孩子玩得开心一些!”记者注意到,这家室内儿童游乐园位于临街商铺,大约50平方米,内有滑梯、波波池、拓展训练等项目,可谓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。
游乐园门口贴着一块“20元任玩一天”的告示,园内一名妇女负责收钱及看管,不时与家长交谈,另一边,几个小孩玩得不亦乐乎,有的自行爬上楼梯玩滑梯,有的走着“独木桥”。
近几年,类似这样的儿童游乐园在县城和各乡镇逐渐多了起来,县城文化广场内的一家儿童游乐园是其中规模较大、人流量较多的。晚上9点半左右,该游乐园热闹非常,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玩旋转木马等项目。虽然旋转速度较快,孩子们都系上了安全带,在家长的注视下玩耍。
而另一边的碰碰车及儿童拓展乐园则少人问津。记者在场内看到,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孩在朋友的鼓励下参加了拓展乐园,虽然系着安全带,但过关时仍显艰难,不时传出“呼救声”,要求工作人员帮忙。在家长陈女士看来,这个儿童拓展乐园虽然标注“适合3-16岁人群”,但更适合成年人玩,“对小孩来说,有一定的难度和危险。”
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,家长在陪同孩子游玩的同时,也对安全问题心存疑问。在家长陈女士看来,这些儿童游乐设施虽然简单,若缺乏保养维护,仍有一定危险,“孩子吵着要玩,作为家长也只得加倍留意。”陈女士说,希望游乐园能加强管理,及时保养、维护设备设施。
“安全是没有问题的星空体育登陆。”新兴县某儿童游乐园经营者梁先生告诉记者,孩子进园游玩时一般都有家长陪同,目前,他聘请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约300平方米的儿童游乐园,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及保养。
“如果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安全事故的,由公司负责赔偿。”梁先生坦言,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就已明确了该条款,供应商也会不定期进行检查,“类似螺丝松动等小问题,由游乐园自行维护。”梁先生介绍,他取得了涵盖玩具租赁服务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,并非无证经营。
为了验证梁先生这一说法,记者以“客户”的身份与某品牌儿童游乐公司广州分公司取得联系,销售经理江先生称,目前,这些小型儿童游乐园每平方米造价约600元-650元,均由设备供应商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,包括为客户设计、定制、安装儿童游乐设施,开展运营培训,并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测。
“当然,小问题由客户自行解决,一旦发生因设备质量问题的事故,则由公司负责赔偿,客户无需担心。”江先生介绍,客户只需租赁场地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、搞好门面装修即可开设儿童游乐园。在谈及“准入门槛”时,江先生表示,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特种设备,不需要取得其他许可。
依照上述受访对象的“经验”,开设儿童游乐园仅需“有钱、有场地、有工商执照”,并不像其他大型游乐园需要取得“审批许可”,设备设施多凭“自行维护检修”,一旦发生事故则由“公司保险承担”,看似“万无一失”,但准入门槛并不是特别高。
就小型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、准入门槛的问题,记者采访新兴县质监局特种设备股,相关负责人梁毅雄表示,天露山、金水台、百合山等景区部分游乐设施属于大型游乐设施,也是特种设备,纳入该局的监管范围。而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的最大运行线速度及运行高度达不到相关标准,不属于特种设备,从而也不是由该局监管。
据其提供的一份《特种设备目录》显示,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,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,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m/s,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型游乐设施。用于体育运动、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。
针对大型游乐设施,县质监局会开展相应专项检查,如重点检查设备定期检验、使用登记证办理、人员持证上岗情况、操作规程、安全管理制度,应急预案的制定、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等。“而针对儿童游乐设施,则没有相关的细则规定。”
为此,记者联系了县安监部门,得到了“否定”的回答。记者致电新兴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与新闻出版管理股,工作人员表示,此前县中山公园的游乐设施为该局审批、监管,电子游艺(游戏)机室等也由改局监督管理,但目前一些室内外的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则不属于该局的审批范围。其称,小型儿童游乐园的建设标准和审批、监管、执法权限均有待完善。
缺乏完善的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,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全凭“经营者自觉”,这些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处于“三不管”状态。一旦发生意外,怎么处理?
对此,新兴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朱少雄透露,一旦儿童在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,若消费者实施投诉,县消委会将寻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并介入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帮助消费者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朱少雄提醒,消费者在携带儿童进游乐园游玩时,应保存门票,若儿童受伤,则尽可能拍照并保留证据,以便索赔。